使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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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使用昇恆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everrich-group.com,以下简称「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本条款所有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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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授权

  • 本网站授予您有限、可撤销、不可转让及非独家的授权,以提供您进入并使用本网站,但此授权仅限于个人使用,不作商业用途。您不得用作商业用途出售、转售或进行任何衍生利用。

  • 未经昇恆昌或相关第三方书面同意,您不得使用任何方法存取和使用本网站上所发布的任何商标、标志或其他专有资讯(包括图像、文字、页面设计及形式)于商业用途。

二、所有权

  • 昇恆昌拥有本网站之版权,本网站包含的商标、网域名称、商品名称、品牌文字及图片等素材由昇恆昌及其授权人拥有。严禁在未经昇恆昌及品牌所有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此类商标、网域名称、商品名称、品牌文字及图片。

  • 本网站内容的所有其他权利、知识产权及用于建立本网站的所有其他权利均由昇恆昌或其授权人拥有及保留。

三、第三方欺诈

若第三方未经授权而复制昇恆昌的品牌商标及其品牌供应商的其他知识财产,借以建立销售用途之网站,从以假冒昇恆昌,昇恆昌将不对此负任何责任。如发现此类欺诈网站,敬请联络我们反映您的意见,本网站会尽快处置并给予您回覆。

四、连结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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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取货地点及取货方式

  • 若您在昇恆昌免税商店與昇恆昌免税购物网(www.everrich.com)购买商品,请统一至昇恆昌商品服务中心领取,届时请您依照本网站之提货指南说明完成取货。

  • 若因行程异动需要调整提货日期、时间或地点,请至申请提货更改之页面填写表单(昇恆昌免税购物网恕不提供提货更改服务)若无法透过网站完成线上提货更改申请,请于每日 08:00-21:00 拨打客服专线 +886-800-098-668 由专人为您服务。

六、退、换货服务及售后服务

  • 您知悉并了解取货时须于商品服务中心详加检查商品是否有瑕疵,若您于现场确认无误后,便视为您受领其物,本网站及昇恆昌免税购物网不提供任何退,换货之服务,请您见谅。

  • 您受领商品后若有维护,维修等售后服务需求,请洽客服信箱,将给予您回覆并提供协助,惟可能向您酌收相关工本费用或运费。

  • 若因商品瑕疵或售后服务等问题衍生消费争议时,昇恆昌将以所有交易记录及相关浏览资料等为判断标准。

七、评语及意见反馈

昇恆昌竭诚欢迎您对本网站及本条款给予相关评语与意见反馈。任何发送至本网站之资料、评语及建议将不被视为具有保密性、私人属性或商业秘密资讯,您提交此类资讯时即表示明确授予昇恆昌使用,除非司法机关或主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要求揭露个人资料,昇恆昌在未经过您事先书面同意前不会擅自使用您提交的任何资讯。

八、iRich App 条款及细则

  • 昇恆昌 iRich行动会员卡限于昇恆昌免税商店及金坊免税商店、澎坊免税商店各店消费使用,不可与他人及其他账号点数合并使用。
  • 会员消费每一百元可累积点数依卡别等级有所不同,办理退货时,该笔消费所累积之年度消费金额及所累积之点数将予以扣除及回收。为避免会员不得以不当或取巧之方式累积会员点数,会员点数若少于-2000点时,将冻结账户并停止相关会员权益,会员需支付(点数×NT$0.125)方可取消冻结并继续享有相关会员权益。本公司对此保有审核及决定是否给予之权利。如经查证会员确有前揭不当或取巧知情为累积会员点数,本公司得视其情节,暂时停止或拥就终止该会员之权利,并将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并提出刑事告诉。
  • 本会员卡仅提供消费累积点数、兑换赠品等优惠,优惠办法以消费时现场规范为准。
  • 注册完成后,结账前须出示昇恆昌 iRich行动会员卡 ,使得享有专属会员优惠、消费累积、指定之营业据点点数累积及兑换如需办理退货,须出示昇恆昌 iRich行动会员卡;如需进行点数兑换赠品,须透过昇恆昌 iRich App进行使用。
  • 消费积点限当日单笔发票金额计算,请于结账时出示昇恆昌 iRich 行动会员卡累积。办理退货时,该笔消费所累积之年度消费金额及所累积之点数将予以扣除及回收。
  • 会员效期皆为一年。若为 2018年9月1日生效之会员,会员效期至 2019年8月31日 到期;若为 2019年5月15日 生效之会员,会员效期至 2020年5月14日 到期,以此类推。届时将依会员效期内之消费累积金额进行续卡并调整卡别之升等/降等。
  • 百合等级、飞鱼等级、猫头鹰等级会员若于会员有效期间内,达到下一等级会员门坎,即可于48小时后升等;飞鱼等级、猫头鹰等级、太阳等级于会员效期到期时,若未达该会员等级续卡资格,则会员等级将由系统审核后依会员效期内之消费累积金额予以调整卡别。
  • 点数累积有效期限之计算方式至多为三年。若为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所产生之点数,有效期限至 2020年12月31日 到期;若为2019年1月1日 至 2019年12月31日所产生之点数,有效期限至 2021年12月31日 到期,以此类推。逾期失效,恕不另行通知。
  • 以点数兑换之赠品、抵用券、兑换券等,不得退货或要求折现,如为瑕疵品将以同等级赠品替代。
  • 「消费累点/升等消费金额」不含商品抵用券、餐饮抵用券、会员酬宾券及其他券类之折抵面额、烟类、雪茄、药类、APPLE商品、昇恆昌Outlet、特卖会之消费、Tomod's专柜、丽婴国际、SUNMAI BAR、国宾影城、豪华in 89影城、小南门、好好吃大馄饨、米拉咖啡、阿鸿小吃、泰昌饼家、麦当劳、Jamba Juice、吹吹风精品咖啡馆、buonopops义式手工棒冰、Big Steve's 比时地美式汉堡、港点大师、赤阪拉面及非其他昇恆昌集团品牌之消费。其他不配合消费累点柜位,以现场公告为主。

九、损害赔偿

若您违反本使用条款及其他法律规定,本网站得请求您赔偿因此所受之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处理费用、运费、诉讼费用、律师费、行政裁罚、第三人请求之损害赔偿等。

十、本条款任一约定之效力

您同意使用条款之任一条款若遭司法机关宣告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效力。

十一、管辖法院

本使用条款之解释、适用及相关争议,您同意应以中华民国法律作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