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條款
使用條款

當您使用昇恆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www.everrich-group.com,以下簡稱「本網站」)提供的服務,即視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所有約定事項。

一、有限授權

  • 本網站授予您有限、可撤銷、不可轉讓及非獨家的授權,以提供您進入並使用本網站,但此授權僅限於個人使用,不作商業用途。您不得用作商業用途出售、轉售或進行任何衍生利用。
  • 未經昇恆昌或相關第三方書面同意,您不得使用任何方法存取和使用本網站上所發佈的任何商標、標誌或其他專有資訊(包括圖像、文字、頁面設計及形式)於商業用途。

二、所有權

  • 昇恆昌擁有本網站之版權,本網站包含的商標、網域名稱、商品名稱、品牌文字及圖片等素材由昇恆昌及其授權人擁有。嚴禁在未經昇恆昌及品牌所有者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使用此類商標、網域名稱、商品名稱、品牌文字及圖片。
  • 本網站內容的所有其他權利、知識產權及用於建立本網站的所有其他權利均由昇恆昌或其授權人擁有及保留。

三、第三方欺詐

若第三方未經授權而複製昇恆昌的品牌商標及其品牌供應商的其他知識財產,藉以建立銷售用途之網站,從以假冒昇恆昌,昇恆昌將不對此負任何責任。如發現此類欺詐網站,敬請聯絡我們反映您的意見,本網站會盡快處置並給予您回覆。

四、連結外部網站

  • 您若因連結至外部網站或下載圖檔、音訊等資料而受有損害時,本網站不負任何賠償之責任。
  • 外部網站所有內容皆由該網站及各該權利人享有著作財產權,若您有任何侵害權利之相關情事,概與本網站無涉。
  • 本網站與其餘外部網站並無合作,您若因外部網站之建議或資訊受有損害,本網站亦不負賠償之責任。您若與外部網站有任何商品買賣或其他交易行為者,亦同。

五、取貨地點及取貨方式

  • 若您在昇恆昌市區店與昇恆昌免稅購物網(www.everrich.com)購買商品,請統一至昇恆昌商品服務中心領取,屆時請您依照本網站之提貨指南之說明完成取貨。
  • 若因行程異動需要調整提貨日期、時間或地點,請至申請提貨更改之頁面填寫表單(昇恆昌免稅購物網恕不提供提貨更改服務),若無法透過網站完成線上提貨更改申請,請於每日 08:00-21:00 撥打客服專線 +886-800-098-668 由專人為您服務。

六、退、換貨服務及售後服務

  • 您知悉並瞭解取貨時須於商品服務中心詳加檢查商品是否有瑕疵,若您於現場確認無誤後,便視為您受領其物,本網站及昇恆昌免稅購物網不提供任何退、換貨之服務,請您見諒。
  • 您受領商品後若有維護、維修等售後服務需求,請洽客服信箱,將給予您回覆並提供協助,惟可能向您酌收相關工本費用或運費。
  • 若因商品瑕疵或售後服務等問題衍生消費爭議時,昇恆昌將以所有交易記錄及相關瀏覽資料等為判斷標準。

七、評語及意見反饋

昇恆昌竭誠歡迎您對本網站及本條款給予相關評語與意見反饋。任何發送至本網站之資料、評語及建議將不被視為具有保密性、私人屬性或商業秘密資訊,您提交此類資訊時即表示明確授予昇恆昌使用,除非司法機關或主管機關依法行使職權要求揭露個人資料,昇恆昌在未經過您事先書面同意前不會擅自使用您提交的任何資訊。

八、iRich App 條款及細則

  • 昇恆昌 iRich行動會員卡限於昇恆昌免稅商店及金坊免稅商店、澎坊免稅商店各店消費使用,不可與他人及其他帳號點數合併使用。
  • 會員消費每一百元可累積點數依卡別等級有所不同,辦理退貨時,該筆消費所累積之年度消費金額及所累積之點數將予以扣除及回收。為避免會員不得以不當或取巧之方式累積會員點數,會員點數若少於-2000點時,將凍結帳戶並停止相關會員權益,會員需支付(點數×NT$0.125)方可取消凍結並繼續享有相關會員權益。本公司對此保有審核及決定是否給予之權利。如經查證會員確有前揭不當或取巧知情為累積會員點數,本公司得視其情節,暫時停止或擁就終止該會員之權利,並將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並提出刑事告訴。
  • 本會員卡僅提供消費累積點數、兌換贈品等優惠,優惠辦法以消費時現場規範為准。
  • 註冊完成後,結帳前須出示昇恆昌 iRich行動會員卡 ,使得享有專屬會員優惠、消費累積、指定之營業據點點數累積及兌換如需辦理退貨,須出示昇恆昌 iRich行動會員卡;如需進行點數兌換贈品,須透過昇恆昌 iRich App進行使用。
  • 消費積點限當日單筆發票金額計算,請於結帳時出示昇恆昌 iRich 行動會員卡累積。辦理退貨時,該筆消費所累積之年度消費金額及所累積之點數將予以扣除及回收。
  • 會員效期皆為一年。若為 2018年9月1日生效之會員,會員效期至 2019年8月31日 到期;若為 2019年5月15日 生效之會員,會員效期至 2020年5月14日 到期,以此類推。屆時將依會員效期內之消費累積金額進行續卡並調整卡別之升等/降等。
  • 百合等級、飛魚等級、貓頭鷹等級會員若於會員有效期間內,達到下一等級會員門檻,即可於48小時後升等;飛魚等級、貓頭鷹等級、太陽等級于會員效期到期時,若未達該會員等級續卡資格,則會員等級將由系統審核後依會員效期內之消費累積金額予以調整卡別。
  • 點數累積有效期限之計算方式至多為三年。若為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所產生之點數,有效期限至 2020年12月31日 到期;若為2019年1月1日 至 2019年12月31日所產生之點數,有效期限至 2021年12月31日 到期,以此類推。逾期失效,恕不另行通知。
  • 以點數兌換之贈品、抵用券、兌換券等,不得退貨或要求折現,如為瑕疵品將以同等級贈品替代。
  • 「消費累點/升等消費金額」不含商品抵用券、餐飲抵用券、會員酬賓券及其他券類之折抵面額、煙類、雪茄、藥類、APPLE商品、昇恆昌Outlet、特賣會之消費、Tomod’s專櫃、麗嬰國際、SUNMAI BAR、國賓影城、豪華in 89影城、小南門、好好吃大餛飩、米拉咖啡、阿鴻小吃、泰昌餅家、麥當勞、Jamba Juice、吹吹風精品咖啡館、buonopops義式手工冰棒、Big Steve's 比時地美式漢堡、港點大師、赤阪拉麵及非其他昇恆昌集團品牌之消費。其他不配合消費累點櫃位,以現場公告為主。

九、損害賠償

若您違反本使用條款及其他法律規定,本網站得請求您賠償因此所受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處理費用、運費、訴訟費用、律師費、行政裁罰、第三人請求之損害賠償等。

十、本條款任一約定之效力

您同意使用條款之任一條款若遭司法機關宣告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十一、管轄法院

本使用條款之解釋、適用及相關爭議,您同意應以中華民國法律作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