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 菸、酒、藥、Bvlgari、Gucci、Hermes、Tiffany &Co.、Breguet、PANERAI、Rolex、Tudor、外招櫃(麗嬰國際、Tomod‘s、in89 豪華影城、國賓影城、特力屋、Levis專櫃),恕不參與活動。
- 購物金使用規範如下:
- 此抵用券一經兌換恕不退還,如有違法情事,必依法追究,昇恆昌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活動調整與說明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 持此抵用券購物時,亦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並且不適用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條款相關記載之規範。
- 恕不能與其他優惠活動合併使用,包括但不限於85折券、其他活動贈券。
- 不適用於購買下列商品:菸、雪茄、藥類、黃金、3C主機、Hermes、Tiffany、Rolex、Tudor、Chanel 香水及化妝品類、Panerai、Ferrero Rocher(4入)套組、外招櫃(麗嬰國際、Tomod‘s、in89 豪華影城、國賓影城、特力屋、Levis專櫃),其他不適用商品與專櫃,以現場公告為主。
- 使用地點包含昇恆昌桃園國際機場、臺北松山機場、臺中國際機場、高雄國際機場、基隆港、內湖旗艦店、金湖廣場、全台展售店櫃位。
- 使用期限至2023/06/30,逾期自動失效,不得再主張任何權利。抵用券消費折抵金額恕不累積會員點數。
- 將於12/23進行抽獎,每位中獎者最高回饋購物金30萬元整,並須同意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申報後使得獲獎。
- 計算方式以實際付款金額為主,購物金最小面額以百元計算,不足百元以百元計算。
- 須於消費後掃描活動QR Code進入活動專區,填寫相關資訊,才符合抽獎資格。
昇恆昌股份有限公司保有活動修改、最終解釋及停止權益,活動以現場公告為主。